我希望有一天你们离开的时候,留下的墙是直的文/古尔浪洼新来了个副总,香港人。他的管理风格跟上任完全不一样。上任副总是学者型的,凡事交代,都语带叮咛。跟踪问题,委婉可人,下属从不会觉得难堪。可惜的是,深厚的学养和温和的管理风格,解决不了现在的痼疾。老板在再三权衡之下了,请来了新副总。这位新副总直言快语,几乎没一句废话,每句话,都直切要害。跟他汇报问题,容不得半点借口和推脱,永远是三句:“能不能干?能干,去干。”“不能干?你是干什么吃的?”“再干不了,你走人。”。不到两月,公司效率大幅提升。但因此,也引起颇多反弹。特别是工艺部经理,受不了,也顶不住了,要辞职。我见他,从递交辞呈的第二天起,就基本不怎么干活了。天天坐在电脑前面上网,一副懒洋洋,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下属来找他,答:“找唐副总。”同事老找他,答:“找唐副总。”而唐副总呢,一发现他如此样子,干脆委托他的下属来行使一切职权。老板本来是蛮器重这位工艺经理的,但见他现在这个样子,似乎也不太高兴,只是安慰了几句,走了。因为公司规定,从递交辞呈,到离职,要30天。于是,30天来,这老哥,就一直这么混了下来。其实我与工艺部经理一样,也很难以接受如此的管理方式。在工作上,我自然也受到了与他同样乃至更大的压力。但我还是坚持认为,这不是还在任上,就甩手不管的理由。即使一个月后,去职,在这里的每一天,也应该做好。这不是高兴和难受的问题,这也不是老经理们与新任上司的个人恩怨的问题,这关乎到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的问题。工艺经理的行为,是一种极其不负责任,也不专业的表现。任何一个团队,都是需要磨砺的。当然,管理水平和管理风格有高下好坏之分的。管好一个中小型的企业,让其有效率,能赚钱,有时候,可能确实不需要非常好的领导才华和亲和力。也许,只要能在效率、执行力这个项目上站住脚,公司整体就会有很大的改观。即使到了现在,你问我,这样的管理算好吗?我的答案是:不算。但这不代表他不能给我们带来新的东西和变革。有时候,想起他,觉得,跟他在一起相处的时光,是我在职业生涯中最难捱的一段时光。但我又不得不承认,如果以单位时间论,他可能是一年中,让我进步最快,学到东西最多,工作方式发生变化最大的一年。我现在还清晰记得,有一次,产品厚度超标了,我向他解释,所有组成的材料都是合格的,只是都接近上限,累积组合,综合厚度便超标了。他只有一句:“你的SPC是用来当摆设的吗?”这句话的刺激,让我对SPC完全进行了重新思考和理解。还有一次,我跟采购部经理发生分歧,当然,我说话也就没有太客气,将她气哭了。于是,她去向副总投诉我,副总找我谈话。我一直以为他是个很刻薄的人,不料,他却跟我说:“我们做男人的,要大气。对一些批评,乃至不公,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必斤斤计较,否则,难成大器。”他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在那一瞬间,提升了很多。在私营企业,特别是珠三角的港资、台资企业,出现中高层流动是个很正常的事。我仔细算了算,平均一年,我便要换掉一个上司。最短的,只做了三个月。后来,自然是轮到我流动了。在第一家公司,我也终于等来了我递交辞呈的时刻。那一天,我跟平常一样度过。那一月,我仍然跟平常一样度过。我努力创造条件,逐条向新的继任者交接。但面对还需要我去做的工作,我没有过任何的松懈和怠慢。不管是对同事,还是对上司,我一如既往。对下属,我还在临离职前,将准备好下个月要培训的内容,提前到离职那个月完成。六年来,这个部门的每一位都是我看着成长起来的,每一位,都是我的兄弟姐妹。我肯定是苛责过他们,但我也是用真心对他们的。我知道,有一天,有些人,我们是会有机会见面的。那时候,那些跟我一起工作过,被我表扬过,或被我骂过,甚至那些被我苛责过的人,都会成长起来。有些人,会变成老板,有些会进入大企业发展,有些人会在小企业担任要职,有些人,终其一生,都在普普通通的岗位度过。但我相信一点,这一天,这一刻的历程,大家都必须走过,我认为对的话,一定要讲出来。这是对他们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所以,离职那天早上,当我受邀在部门所有人员参加的晨例会上,做离任讲话的时候,我说了如下一番话:“我们做工作,无论在哪个岗位上,无论职位大小,都应该负起责任,不因要离职,而敷衍和怠慢。有时候,负责任,甚至比拿薪水更重要,更有价值。做个不太恰当的比喻,我们就像个砌墙的工人,受雇跟人家砌墙。不因那天心情好,而将墙砌直;心情不好,而将墙砌歪。不因那天人家给我们吃了大餐,而将墙砌直;因没有大餐,而将墙砌歪。不因人家给了好脸色,将墙砌直;人家批评和不满,将墙砌歪……我们要做到,无论任何时候,无论什么条件,无论发生什么事,我们所砌的墙,都是直的。即使有一天,我们因种种原因,离开了,我们留下的那半堵墙,仍然是笔直的,因为我们的价值和责任,乃至我们的尊严,在那堵墙里。今天,我要离开了,我希望我所努力留下的这半堵墙,是直的。我也希望有一天,你们离开的时候,留下的墙,是直的。”十五分钟后,我离开了这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