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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90后

发布时间:2022-01-04  来源:励志金言  分类:青春励志 

一个人的90后

文/子轼

我们习惯了看别人的故事,掉自己的眼泪。可当你回首时却发现,你已然成了故事的主人公。

这是一个关于我们的故事。我们这个时代似乎承载了太多的关怀与不安,我们经历着成长。

看过繁华与凋零,曾经的美好依旧萦绕在耳旁。时光荏苒中,懂得了孤独是自己的,你向别人诉说,可是依然会孤独。

有一种温暖叫做陌生,路过便是我们,而不再是你我。希望你我的一句问候,可以让彼此会心的微笑。

每个人的成长都是一段青涩的年华,哭过,笑过,然后,我们都爱过。

Believeitornot,youarenotalone!

我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90后。偶尔它也成了非主流的代名词,手里拿着iPhone,背着LV的包包,染着七色如彩霞的头发,塞着耳机,在街上漫无目的的走着。

以前的时候,QQ还只有星星,那个时候还没有微博、微信什么的。我记得那时候上线还没有隐身的习惯,一上线就噼里啪啦的和大家聊着天,看着闪动的头像,以为那就是快乐。

第一次看《大话西游》,笑得肚子痛。而今天看的时候,却发现,心里似乎有些难受。

小学的时候,有个女生在我过生日的时候送了一个玻璃瓶,里面装着好多的星星。回家后被老妈发现了,要我还回去。那时候我很听话的照办了。然后,那个女孩子哭了。当时我不明白。那年我十岁。

那时候每周六会在八点起床,家里还是黑白电视,记得有个动画片叫《圣斗士》,看完后和同学打闹的时候,喊的是——天马流星拳。《啸傲江湖》的热播让我们充满了武侠的梦想。记得当时男生说的最多的就是:“走,和我一起浪迹江湖吧!”

那个时候,我是个小胖子,个子比班里的好多女生都矮。跑的也很慢,在四年级的时候参加了一次运动会。跑的是100米速算,就是那种50米的时候有数学题的那个。我跑卡了,膝盖磕破了。回到家妈妈给我一边处理一边说,还不减肥!

然后,我小学毕业了。家里把我送到了当地有名的中学,接受着这个世界给我的改变。

那个时候我还不是这么喜欢听歌,虽然周杰伦已然风靡中国。我记得小学时用过BP机,而初中的我成为了少有的有手机的学生。

第一次考试的时候成绩居然是年级第二,然后那天晚上有个女生要我送她回家。

那个时代单纯的如同被月光涤荡过的梧桐。那样的遥远,那样的怀念。

那个时代男生都看古惑仔,以为那是英雄,那是好汉。于是,在那个培育祖国未来的地方,好多人开始陨落。

晚上放学的时候,学校门口经常聚集了很多人。然后走到那个永远没人打扰的厂房,开始着那个时代的争霸。开始的时候,我会躲的远远的,我记得以前,我是热爱和平的。

有一天,我发现我似乎觉得坐在我后排的女生很特别。后来才知道那是暧昧。然后她被一个每天无所事事的人欺负的哭了,好像是那个男生把她的书扔到了水里。当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觉得比欺负自己还难受。

然后放学的时候,我把几个朋友找到了一起把他给打了。那个时候好像我们的年青总允许我们豪无理由的冲动。从那以后,我开始了一个好学生的不良时代。多事之秋,我们总以为力量可以给她一个坚强的肩膀。然则时光的洗礼教会我,她需要的只是一个温柔的眼眸。

或许人只有经历过才会懂得,只有失去后才会懂得珍惜。年少轻狂,浪费多少时光。岁月流觞,怎奈的地老天荒。

记得初中的时候,大部分同学都有一个同桌。我们会划一条三八线,并警告对方禁止过界;可每当看到同桌的她/他哭的时候,却又总在一旁像个大妈一样地安慰着。几年后的我们,突然发现在我们上课的那间大教室里,再也没有一个人可以叫做同桌了。

同桌——一个遥远而亲切的词。

然后我们迎来了人生第一次考验——中考。那个时候仿佛“世界是平的”,大家关心的只有学习,每周会定期去买最新的复习资料。不会在乎这大千世界的变迁,分数似乎成了人生唯一的目的。我们奋斗着,后面有家长和老师的鼓励。我也和大多数人一样,憧憬着美好的高中和大学,以为那是我们栖息的圣地。那年,我无比向往高中,今年,我却十分怀念那年。

升入高中后,我发现考试的时候不再如同过去那般轻松、自在。那些东西每天如同天书般萦绕在耳畔。于是当第一次期末成绩被第一名拉下快一百分的时候,我很失落和生气。大家都是一个大脑,凭什么人家比我高那么多?那年,学习其实真的没有任何目标,也不知道将来会到哪个学校。只想考高分,似乎那也是一种荣誉。

高中后不久,我们即将迎来校运动会。当年那个胖小子身高也有175了,体重也只有60。就在那次的运动会上,我发现了她,随即迎来了人生中最长的一次暗恋,似乎整个高中生涯都只喜欢上了一个她。

我记得那时我们之间的班级离得好远,是在两座教学楼。因为她是他们班举班牌的,而我又在播音台,就那么的在高台上一直盯着她。说来也巧,以后的课间操时间,我们的班级是挨着的。而我也总“巧合”的在她右手边。那个时候,才发现暗恋好难……

记得那个时候做课间操的时候,我是不会躲到厕所里的。而我每天除了上课,自习以外,就是乐此不疲地往她在的班级门口跑。高中我们有晚自习,上到十点。晚间吃饭的时候她会和朋友打羽毛球。开始的时候我趴在楼上看,后来就拉着哥们去她旁边玩。还故意打的很歪很歪。

那时候明明很喜欢,却总装作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不像初中是那样的张狂了,在五十多人前喊着当我的女朋友吧……

只是那样,在心里,一想到她就会暖暖的。知道她的名字,知道她学习比我好,知道她爱喝奶茶。而她却不知道我。

她很漂亮,是那种淑女型的。齐刘海,喜欢穿浅色系的衣服。我们高中的快班,就是每次期末考试在前五十名的人在一起学习。我知道她的成绩很好。好像二十多名,而我六十多名。想天天见到她,于是就告诉自己,该学习了……

然后开始了浪子回头似的生活。在学校住宿,上课一点一点地学,然后各种能把人砸死的辅导书我都会按期的买。老师天天说只有学习才能改变生活什么的……班头把大学都神化了,仿佛那是极乐世界的代名词。然后我们连做梦都会梦到柳树下,月光里,我们和喜欢的人依偎在一起……

一方面向往着大学,另一方面能够天天看见她。于是我很努力的学习,终于在第一次考试的时候我被分进了快班。采取滚动选拔的快班,就是每次考试成绩都必须在这个班总人数的范围内。

可是,我没有看见她。后来才知道,她因为考试失利了,没能考进。

“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我突然理解了这句话的含义。

然后我被调换了班级,做课间操的时候,旁边再也没有她。那个学期我再也没去上过操。那是高一下。

高二,到了分文理课的那场高二。

我是那种天生的文科生,就是一看见理科就头大的那种。当然也就顺理成章的去了文科班。她在高二那年也没有考进我的班来。只是我每晚还会趴在窗台,期待她熟悉的身影。

身边有朋友认识她,可恶的是我甚至见到她连说什么的都不知道。只是觉得她和其他女孩不一样。我要等着她,来到我的班级,来到我的身旁。

生活中也是这样,太美好的东西我们总是不敢触碰,怕它一不小心就碎了。而我无法弥补。

高中的寝室生活,几个人用一把钥匙。门锁了,屋里会有人笑呵呵的给你开门。半夜里几个人分享一包纸袋的泡面。后来才知道,那就是室友情。

我们寝室的床是不固定的,就是睡一睡就会往外挪的那种。寝室四个人。一天我在下铺躺着,对面上铺的哥们要把床向里面推一下。于是就站在上铺。上铺到天花板的高度大约有一米七五左右。那哥们一米七,站着够不到。于是就站着告诉我室友。“我数到三,然后你就推”。我看着那哥俩儿,“一,二,三”只见上铺那哥们一跳。“砰”撞到了天花板,然后他像弹簧一样蹲着,石化了……

有天晚上回宿舍,感觉饿了。于是抓袋方便面就泡了。泡着泡着闻到一股洗发露的味道,我拿起手机一照——飘柔。我把桌子上的一包洗发露当成泡面的油包了。

寝室的生活还不错,每天的学习就更加规律了。我的文综的优势非常明显,这也就让我有更多的时间去练怎么也学不会的数学题,背那些怎么也背不完的单词……

我在努力着,也在期待她的来到。

前几天看了一个专题节目。是关于詹姆斯的,原来的小皇帝在骑士队无人替代的地位,而当他再次返回那个熟悉的贵肯信贷球馆。迎接他的不再是那些欢呼声。

Betray(背叛)。我们的生活里似乎永远少不了的一个主题。詹姆斯依旧是小皇帝,他的数据依旧无人能敌。

当他从容的面对老当家的时候,当满场嘘声四起的时候,我佩服皇帝的王者之气。曾经的他的球迷在那个曾经的战袍上划了一个大大的叉。Betrayer。这就是由爱生恨的结果。而曾经的骑士队,也迎来了世上最长的连败——二十六场。

忽然觉得我们的生活里不也是这样么。我们为了一个更好的报酬,更好的环境,更长远的发展,于是我们选择了——Betray。我们背叛了曾经最爱的,我们背叛了最初的梦想,同样。我们也背叛了那些背叛者。

詹姆斯的离开让我想起了一段很有意思的对话——

甲:你好!

乙:我不好……

甲:再见。

乙:再也不见。

人生有时很像电影,或者电影就是我们的人生。总会有些台词,从你的身边划过后却依旧记忆如昨日。即使在深夜三点,味觉也不会停息。城市刚刚尘埃落定,静的好像在等待一根针地坠落。滋味就是品尝时滋滋的味道,是稀软的土豆泥和坚挺的牛肉。整个城市就是床就是餐桌,用丝绸覆盖着。舌尖滚烫让我放纵味觉。城市在我们身体下面,此时太子湾散发着香气,西湖溢满过石桥,保俶路上的车流变成液体,随着曙光路、环城南路扩散开去……就算扩散到钱江,扩散到萧山,扩散到我的发梢,我的喉咙和耳根,也到不了终点。

就这样,我迎来了高二期末考试,一次会决定高三分班的重要考试。当然,期间各种小考无数,也有像会考这种娱乐性的考试。会考科目我大约半个小时就交卷了,除了数学,其他的都是120+。

那个时候自己真的是无欲无求的努力学习着,真的以为大学可以让我重生,因为老师把大学渲染的太过美好。学习这东西,其实到后来真的就成了生活中的一部分了,至少目前看来是这样的。也不在乎它到底有没有用了,至少能提高个人的修养。而我也属于那种比较聪明的男生,于是成绩比较稳定。

高三,一生之中最难忘的一段时光,终于到来了。妈妈也强迫我必须每晚回家,当时我就想见她的机会更少了。

每天五点多就要起床,晚上十点放学。回家后还要复习,不过在那个短暂灰色的世界里,我终于迎来了第一抹彩霞。她,考进来了。

两年多的坚持,终于更近了一些。只是我依然不知所措,表白?人家连你什么人还不了解,表白了不就成了白表了。

于是的于是,然后的然后,我继续了那个暗恋生涯。只是不经意间总会流露出淡淡的关心。她坐在前排,上课时我总会偷偷的瞟几眼。

她那时的身材更好了,额前的刘海也更长了。冬天里会穿那种可爱的绒毛短靴,显得更加可爱迷人。

只是她来了一个月,我们说过的话还不到十句。不是我不想,只是一看到她,真的神马都变成浮云了。即使我再满腹经纶,在她面前也都烟消云散。

第一次月考后,终于有机会能搭讪了。因为大家考试后都互相问成绩,于是我也只好借题发挥,很有爱地问了句,你考得怎么样啊?

她也只是说一般。

只是说一般。只是一般。一般。

从那个高三开始,很多的东西都在变质。比如大家都会说考得不好,可是成绩却一个比一个高。总会有人说昨晚通宵看了一场足球,可是他却连那场的主将都说错了。其实,大家心里都清楚,我们都只是在学习。

高三,是一场看不见的硝烟。

一次比一次频繁的考试压得我喘不过气,也想过放弃。也知道只要父母一句话我就可以去读大学,可是那些大学太乱。曾经的坚持也已经改变了当年那个玩世不恭的我。于是,我试着忘掉许多美好的东西。使自己变得木讷,视线停留在那个浅黄色的桌面。

偶尔我还是会看看她。看她课间趴在桌子上休息的样子,我知道她昨晚一定学到很晚。

心里也很心疼,可是那份喜欢还是没有说出口。话说老天也非常地眷顾我,第二个月,她坐在了我的左手边。那是老师因为要安排调座。于是馅饼就这样砸到我了。

第一句话,我该说什么呢?不会是你好吧?算了,还是保持沉默吧。

暗恋的其实也很明显了。我平时不可一世的态度见了她就成了“四有”少年,每天在晚课结束后会帮她收拾书包……其实,我也不想这么明显。

那年阳光是温暖的,会在上午第二节课的时候照在走廊的窗户上,会在下午第三节课的时候照在我们的肩上。那一刻,我觉得很美好。

黑板上,孔夫子依旧满腹经纶,马克思也在诉说着共产主义的理想,或许只有地球独自在转动。而伴随着月考和复习,高中生涯的最后一次运动会就要到来了。

这次的运动会我报了百米和4*1000*400接力。那天要起早去布置场地,南方的早晨也是很冷的,那时都已经是秋天了。于是,早上我从宿舍来的时候特意带了暖手煲,想给她送去。

可是百米是运动会的第一项,要提前检录。我只能把暖气煲给同桌要她帮我送去。然后我就去检录了。穿着钉子鞋,百米第二。到终点后我兴奋地跳着,并看着我们班的位置。我知道那一刻她一定在看着我。

可当我回去的时候,发现我那悲催的同桌居然把暖手煲放在了桌子里就去检阅了。她给忘了……我也不好意思多说,于是又错过了。

生命中,总会有一些过客,他/她会与你相遇,可是你们的命运是——错过。

高三的时光,在梦里偶尔会梦到毕业,却经常会梦到考试。于是便总在美梦与噩梦之间徘徊。

她来后半年左右,我知道她爱打羽毛球,于是便很直接的邀请她晚课前一起去。结果……被拒。

明明没什么的,可心里还是莫名的悲哀,仿佛受了什么巨大的委屈。那个时候才体会到暗恋的苦涩,也理解了为什么那些女生在听到我说对不起的时候她们会难过。

就这样,我终于迎来了高考。

等成绩的日子无疑是痛苦的,每天都在忐忑不安中度过。一遍又一遍的看着日历,期待着那个日子。

班头回老家之前组织我们出去吃饭唱歌,就在徘徊着去不去的时候,接到了她的电话。没错,是她的电话。是她的电话。

故作镇定的接通,笑逐颜开的挂断。她问我去不去聚会,她不认识路。

在那一刻,一切的忐忑都不见了,心里惊异着也窃喜着。

穿上自己最爱的衣服,小跑着来到她家楼下,准备按门铃时突然有些局促,幸福是不是来的太快了。

她和我什么也没说。我和她什么也没说。在那之后的日子里,“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似乎成为了我们共同的信念,暗恋终于修成正果。

事实证明,“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的道理依然如故。就在我们两人完成了甜蜜的旅行之后,我前往海外求学,而她留在国内。

好兄弟复读了,来年考上了北京电影学院;好朋友们也都各奔东西。在浦东机场时,她挽着妈妈向我挥手,好兄弟陪我过了安检送我去香港转机,而爸爸则躲到了角落里。

飞机上,回想着高中的点点滴滴,拿笔写下了一句,匆匆那年,何以笙箫默?到头来,不过是一场终将逝去的青春。好兄弟苦笑着,别想了,在那边照顾好自己。

十二个小时,一万公里,须臾海角天涯。

陌生的国度,陌生的人,陌生的月光,陌生的家。记得第一天上学时坐在公交车上看窗外大雨如注,记得第一次自己回家做错了车,记得第一次……太多的第一次,却还是忘不了那个她和那个他。

记得看到特价机票时兴奋异常,抢订了机票之后就告诉了她,圣诞假期让我们一起在异国他乡度过,那是我们一起过的第一个圣诞节。

还是那句话“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一阵仓促的震动破裂了我的梦。听着妈妈在那头哽咽着。她,出车祸了。

后来听父亲说,抢救了十几个小时,她还是走了。走了,是来陪我了吗?

曾在我背包小小夹层里的那个人,陪伴我漂洋过海经过每一段旅程。隐形的稻草人,守护我的天真,曾以为爱情能让未来只为一个人。关了灯依旧在书桌角落的那个人,变成我许多年来纪念爱情的标本。消失的那个人,回不去的青春,忘不了爱过的人才会对过往认真。

大约过了一个多月左右,接到了好兄弟的电话,他问我怎么样了。我说还好。是啊,还好,如果不好能够怎么样呢。

日子就这么过着,兜兜转转中,背着包走完了这个国家,每到一个地方都会拿出相机和录音笔,我想,如果只给她寄去照片她一定不会知道照片里的故事,那就边走边录吧。

青春,多么虚妄的词语。刘同说谁的青春不迷茫,可是迷茫了又怎样。路总还是自己在走的。孑然,孑然一身。

今天我才明白,人会成长三次。第一次是意识到自我的平凡,不再以世界中心自居;第二次是意识到自我的局限,明白量力而行和无能为力;第三次是意识到自己的潜能,就算是无能力为之也会去放手一搏。

至于以后的日子会怎么样,交给时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