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这段路文/宁子该到那边去凑牌局了半年,180天,4320个小时—医生给出的他生命的最后期限。且是顶多。那些无法用药物遏制的癌细胞已经侵占了他身体的大部分。在我知道这个结果的两个小时后,他也知道了。我用那两个小时躲在无人处痛哭了一场。纵然早知道这离散是人生的必然,但真正到来时,还是无力坚强。他的主治医生说:“还是告诉他吧,病人有知情权,而且,他不像那种看不开的老人。”70岁,没错,他已经是老人了。可也不过70岁,我曾以为他能活到90岁或更长。做他儿子这么多年,我更知道他不是那种看不开的老人。这几年里,也总是会听到有人故去的消息,他的老同事、老朋友……他亦开过类似的玩笑—该到那边去凑牌局了。这一次,被他说中了。只是,沉默了好半天,我还是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后来,他先说了。他说:“是吧?难怪人家说,一查出来就晚了。”其实不用我说,他比谁都明白。我闷声点点头,“爸……”喊了一声,却什么都说不出来。事到临头,沉默是最好的表白。他却笑两声:“呵呵,也可以了,不是说‘人生七十古来稀’,我都快71了。”他像是自言自语,“不过,能活到80当然更好。”“爸!”我又喊了一声。他的话令我太难过。“没事啊。”他又说,“到那边继续,去年老王还说他等着我,他算如愿了。”医生刚巧进门,听见他这句话,扑哧一声乐了:“老爷子,到了那边您先暴打老王一顿,没准儿是他念叨的。”“嗯。”老头儿认真地答应着,“还是医生说的对,我上次赢得老王俩月没翻身,他记仇呢……”他在那里絮叨,我抬头和医生对视了一眼,感觉到这个几乎每天都见证着死亡的人也似微微湿了眼睛。他拍拍我的肩:“老爷子没事,生命真不在于长短,精彩就好。”这话给了我些许安慰,让我终于鼓起勇气说到正题:“爸,手术咱不做了,不受那个罪了。医生开了药,咱们可以回家。”他忽然就沉默了,低头想了好半天:“回家好,我这辈子身上没留过任何伤疤。小时候你奶奶看得紧,都没有磕绊过,要是拉上一刀,到了那边,你奶奶该心疼了。”我知道,他还是失望的。不做手术更可怕,因为说明已经来不及了。但几分钟后他就把情绪调整过来了,拉一下我的手:“你别太难过,都有这一天,早晚你还能在那边见到我。走,咱回家商量商量后面的事。”疼痛来就来吧,反正我们无处可藏那天晚上,妈做了一桌菜,开了他存了多年的茅台—我原本担心的另一个问题是妈知道后会承受不了,她向来是没主心骨的,一辈子大事小事都依赖爸。谁知爸进门扯开嗓子跟她说了实情后,她也只愣了那么几秒钟,然后说:“真让你说中了。”我忽然有些明白了,也许活到这个年纪的他们已经开始频繁说到生死。但妈在厨房做饭的时候,我还是看到了她拼尽力气掩饰的痛苦,整个身体都是抽搐的,一直在抖,好半天洗不完一根小黄瓜。掩上厨房的门,我从后面轻轻抱住了她。疼痛来就来吧,反正我们无处可藏。妈就那样背对着我,在我怀里低低哭了一会儿。只有一小会儿,她平静得很快,推我一把:“别让你爸看到我们难受,那样他会更难受。没事,他不还在呢嘛。”我看着她,胖胖的妇人,平日里絮絮叨叨,经常被爸说成没脑子。有时说得太多,我也会顶她两句。她从来不恼,就讪讪地不吭声了。爸总说她很笨,她也默认—要这么多年后,我才明白这不过是他们表达感情的方式,是他们相爱的方式。事到临头,她比谁都坚强。她让我出去,手下利落起来,一道道菜很快上桌。坦白说,妈的手艺很一般,爸以前老爱说有点像猪食。“以后,可不用再吃这‘猪食’了。”现今,他还是这般说。“不过,不知道那边有没有茅台啊?”“有,都是假的。”妈戏谑一句,“你这点钱,也就能买起假的。”“我儿子会给我送真的,我没钱,儿子有钱,以后你跟着他,吃香的喝辣的……”他给我倒上一杯,“好好记住这味道啊,以后别被骗了。”我忽然有种错觉,什么诊断、病患、半年的期限,都是假的。什么都不曾发生,他还是那个健康的老头儿,日子一如往常,我们一家人在一起吃晚饭,讨伐妈的手艺,相互拌嘴……那一晚,我不知道爸和妈有没有睡着,又在说些什么。我几乎整夜不曾合眼,黑暗中,一动不动,等待刻骨的心痛淹没过来,一波又一波。慢慢,到极限。原来,痛苦是有极限的,就如生命有极限一样。然后,在天色微微泛起亮光时,我迷迷糊糊睡了过去。也许只是为模糊这残酷的现在妈喊醒我的时候,我嗅到油煎荷包蛋的香味。起来看看时间,竟然已经九点多了。一如往常,他在阳台上侍弄满阳台的花草,捏着虫子喂那两只养了好久的画眉。我没有打扰他,坐下来吃了一口,感觉太腻。妈站在旁边说:“昨晚跟你爸商量了墓地的事。”我的筷子“当啷”一声掉在桌上—怎么老是我,没出息地跟不上他们的平静呢?“怎么说,是想去公墓还是……”我大口把那只油腻的荷包蛋全部吃下,掩饰我的失态。“不,我们商量好了,回老家,就在咱们家的那块坟地找个地方。不过你要先回去找找你舅舅,他懂风水,让他看好。”妈把牛奶递给我,“慢慢吃,别噎着。”我点头:“也好,回去陪着爷爷奶奶吧,以后我也回去陪你们。”“这就对了。”他拍拍手踱过来,“其实如果为了你日后看我们方便,去公墓也行,可是我想,你妈可是大户人家的闺女,以后不回去,人家要说闲话的。”是吗?我略感意外。他们不是那种会把旧事絮叨给孩子听的父母,或者是我在成长的年月里一直左突右奔地停不下来,只知道爸和妈在同一个村子,妈这边舅舅姨妈什么的亲戚众多,逢年过节回去一次,永远认不全,详情倒是不知。“那是。”他坐下来,“我跟你说说……”一说就是两小时,从曾经在清朝为官的外高祖父说起。他对我妈的家族史倒是门儿清。我顺着他的话开了句玩笑:“为了娶我妈,没少下工夫吧?”“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他得意地一笑,“谁知道你妈是绣花枕头,样样不会。”“大户人家嘛,哪有什么都会的,哈哈哈……”我们怎么……当他的生命开始以天以时来计算的时候,一家人却前所未有地开起从不曾开过的玩笑来,在那些玩笑里将时光一点点拉回从前,一再地模糊了现在。是,也许只是为模糊这残酷的现在。我明白过来,他是想把最后的日子走好,妈是想让他把最后的日子走好,作为儿子,我又有什么理由不这样呢?爸和他们快要团圆了周末便回了老家,带着舅舅去了那片老坟地。舅舅万分感慨:“这么多年,就想着什么时候他们可以回来多住一段,现在好,真是要回来了。”然后,嘤嘤地哭起来。我没有劝他,走开去,走到祖父母的墓碑前站了一会。爸和他们快要团圆了。舅舅比画着,观测了半天,定下了方位,同我讲,坟要先砌好,现在有专门的小建筑队做这活,是有讲究的,铺底和打围都不能勾缝,否则下雨会进水……我只怔怔地听着。那只是一块4平方米左右的小地方,以后,爸和妈都要住在那里,而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用心把这块小地方修建好,可以为他们遮挡风雨,也不过花费少少的钱。“谁知道呢?”舅舅说,“再过上一些年,没准儿坟地都会给平了。”他叹气。我的心有些紧,叮嘱舅舅:“以后见了爸,这话不提。”回来跟他描述详情,告诉他舅舅选中的地方在爷爷奶奶和两个伯父的坟墓中间。舅舅说,他在那个家里是最小的,还是让他们看着他吧。他点头:“你这个舅舅,对你妈好,所以对我也好。”而这,是我们能给予他的最后的好了吧?他孩子气的一面凸现因为他的状况,单位允许我不按时上班,全年的公休假也一起批给我。他倒觉得不必,劝我该做什么就去做什么,无须太刻意。我懂,但还是打算好花更多的时间来陪他,并耐心询问他还有什么想做的。终于可以不再避讳地问出口,因为已没有婉转的时间。他并不推托,告诉我,他想去趟台湾。不为别的,就是对那个地方好奇,他想去看看。另外,还想去趟哈尔滨,大伯家的堂哥在那里很多年,一直邀请他去,他也答应了很多次,却懒得动身。这些出行都很简单,只是我还是小心地去咨询了他的主治医生。得到允许后,报了旅行社,说明情况,安排了最近的一个旅行团。以前很少和他一起旅游,工作以后太忙碌,他和妈也就到附近的地方跟旅行团转转。这是我和他们去得最远的地方。他觉得台湾的风景并不如想象中的好,但有好的地方:台湾人很有礼貌,人多,但不太乱,还有好的,就是台湾的酒,750克的金门高粱也不过两百多块钱,还有台湾茅台,价格适中,并且一定没有假的。去台北故宫博物院的时候,他动了一点气。他曾在北京当过几年兵,对故宫博物院很熟,生气是因为他发现“台湾的博物馆里,好东西怎么能比咱们那里还多”。他孩子气的一面凸现,竟然去质问导游,弄得导游哭笑不得。购物时,他给妈挑了一条珊瑚项链。妈有些犹豫:“颜色太艳了吧?”“不艳。”他说,“年纪大了,就要艳一点才好看。”然后,又挑了一条给我的妻子—儿子刚读小学,妻子要照顾他,没有同来。之后又买了各种食品,当然,是给我儿子的。他很坚决地不让我把他的事告诉孩子,因为孩子小。他说,还是不懂人事的年纪,别牵扯孩子了。他是疼孙子的,记得他对我说过,幸好是男孩,不然,没准儿会逼我们再要一个—思想还是很传统的。这也是我感到欣慰的,谢谢上天,让他在这件事上没有遗憾。那个世界和这个世界,差别也许不大回去后只休息了几天,便去了哈尔滨。他和堂哥已多年不见,对我们突然的来访,堂哥既惊喜,又有疑惑,私下问了我好几次,我都瞒过去了—他不让我告诉他们。“等到人不在了再难受吧。”他说,“难受那么早也没用。”他是真的看开了,不躲不逃,按部就班地安排着最后的时间。我们一家三口都搬到这边来,儿子很高兴,因为一直喜欢和他们住,因为可以为所欲为。又在周末陪着他去看了看几个以前的老同事,亦不说实情,只说无事闲逛。大约两个月后,他主动提出来,让我带他去看看衣服。妻子在给他织毛衣,他很倔强,一辈子只穿手织的毛衣,要开衫,要V字领,挑了绛红色。在商场,我试探地问他是要西装还是休闲装。他都摇头,背着手转来转去,后来说,想要套中山装,这么多年,他觉得男人还是穿中山装气派、得体、大方。却没有买到,后来去隆盛祥定做了一套,颜色是银灰色。量尺寸的时候,他喃喃自语:“真是瘦了。”他瘦了很多,饭还吃得下,但肆虐的癌细胞在和他抢夺营养,他已经占不了上风。之后一段时间,他天天晚上陪妈去一家老式的茶楼听戏。妈一辈子爱听戏,可是他一直不喜欢,嫌咿咿呀呀的啰唆。现在依然不喜欢吧,可是听了一段日子,也能跟着妈唱两句了,唱《失街亭》《空城计》,有板有眼,惹得儿子学他。这样的时候,我就静静地看着。我知道,如同我一样,他想把曾经没有做过的事补上。那天晚上他对我说,其实这样挺好,早早就知道了,可以准备准备。然后,他说起爷爷最后的那两年,身体不太好了,每天晚上都要穿整齐衣服才肯睡。“老话说,穿戴好了走,到那边才有得穿,爷爷一直怕哪天突然走了,衣衫不整。”当然,我知道,他说的准备不只是指衣服,他做了所有他最后想起来的能做的事。我们去拍了整套的全家福。他去挑了墓碑的选材、碑文的字体,交代了走时要带的东西—他的手表、两样证件、年轻时的日记……还有一张他珍藏多年连妈都不曾知道的照片—一个年轻女子的照片。那是他当兵时喜欢过的女子。我开了他一句玩笑:“带走了,不怕以后我妈去了她们打架?”他嘿嘿地笑:“不打不打,等你妈去了,我把她藏起来。”他这么胸有成竹,如此想来,那个世界和这个世界,差别也许不大。依旧在和我彼此凝望198天后的黄昏,他走了,走得干净整齐,比医生预言的多活了18天。“是赚的。”他说。除了儿子,我们都没有哭。眼泪早已经透支。我只是静静地握着他冰冷的手,最后一次记住他真实的面容,心里存着一些温暖和感谢—虽然每天都在即将失去他的痛苦中煎熬,但我还是要感谢对死亡的提早预知让我可以陪着他从容地走完他人生最后这段路;让这半年时光在我之后漫长的人生中无限延长;让我不后悔、不恐惧、不逃避这无常的人生,并坚信在另一个世界,他依旧在和我彼此凝望。